各学院团总支、直属团支部:
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和共青团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《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(试行)》相关要求,共青团现代管理大学委员会定于近期开展 2014-2015学年团费收缴工作。鉴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,建议各团总支、团支部书记认真负责此项工作,按照要求做好团费收缴工作。
一、团费收缴标准与时间
1.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:6元/人;补团员2元 团关系3元;
2.上缴团费的时间范围:2014年11月—2015年7月,共9个月。
二、团费的使用
1.购买团务用品(入团志愿书、团徽、团员证、《团章》等);
2.团员、团干部教育培训;
3.举办各类校园文化活动;
4.表彰、奖励先进团组织、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。
三、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
1.各班级人数是团费收缴工作的重要参考,在收取团费时,应参照班级人数进行核实,请各院团总支如实填写《共青团现代管理大学委员会2014—2015学年团费收缴明细表》(见附表);
2.对于新入团、团员流动(如转专业)等情况造成的数据变更,应在附表中说明,流动团员的团费由现所在单位收取;
3.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,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,应交纳党费,可自愿交纳团费;
4.各团总支、直属团支部于10月20日 下午2:00前将团费收缴明细和团费及时上交至学工处;
5.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,对于无正当理由、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,应按团章规定予以严肃处理,并取消其在本年度团系统先进个人评优资格;
6.校团委将对各团总支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严格地统计、核查,根据核查结果予以专项通报。对未完成年度团费上缴任务的单位,不列入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评比表彰工作范围;
7.与此同时,各学院做好2014届毕业生团员转档、注册工作。
联系人:黄 乐 电话:80305713
附表:1.共青团现代管理大学委员会2014—2015学年团费收缴明细表
2.现代管理大学基层团组织组织数据系统团员信息采集表
共青团现代管理大学委员会
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